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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25年董地乡新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表-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雍县2025年董地乡新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表(二次)   

预算金额(元):608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 608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 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纳雍县2025年董地乡新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型和小型挖机各一台,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附件4:采购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纳雍县2025年董地乡新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内出具资信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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