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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华安县文化体验配套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0 收藏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10652.89元(含暂列金1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10652.89元(含暂列金12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安县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华安县文化体验配套工程(一期)

1.00

预算审核价为2710652.89元(含暂列金120000元)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3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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