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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田锰矿有限责任公司1.4MW分布式光伏项目比选邀请函
日期:2026-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M4

二、项目名称:广西下田锰矿有限责任公司1.4MW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拟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物为广西下田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新仓库、停车场、办公楼、招待所、2-13#综合楼及综合楼之间空地空地。办公楼屋面为琉璃瓦屋面,招待所、2-13#综合楼屋面为钢混预制板屋面,新仓库屋面为彩钢瓦屋面。拟建设规模1419.39KWp(具体以实际安装情况为准)。

1.2琉璃瓦屋面拟采用挂钩式支架安装方式,水泥屋面拟采用光伏棚架结构安装方式,需重点考虑建筑荷载情况;彩钢瓦屋面拟采用彩钢瓦支架固定安装方式;所有安装需满足相关安装规范,切不破坏屋面结构。停车场及综合楼之间空地采用光伏钢构棚安装方式,棚架需考虑车辆及人员通行。如供应商有更优的安装方式可进行推荐。供应商应根据已知信息及需求提供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光伏系统装机容量、和整体详细的施工设计图及整体工程造价概算等信息。

1.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古才村民委下田塘口;

1.4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安装容量暂定1419.39kWp,采用包干单价方式,最高包干单价(含税)限价为2.3元/Wp(包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暂定总限价(含税)约326.4597万元,供应商包干单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项目,涵盖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合规合法性文件获取、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四可设备等)、电气安装、人员培训、项目并网及验收、运营期2年内项目屋顶防漏维护维修等所有工作内容。无论当地政府部门特殊要求、原材料价格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天气影响、道路交通与地上地下管线影响、工程所在地群众关系协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所需的有关部门协调等因素如何变化,均由供应商充分考量并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并且,为完成本项目,与项目相关业主方、采购人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内容均在供应商职责范围内。

2.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1)本光伏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部勘察及设计工作。

(2)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如需要),并依据此开展项目原有彩钢瓦补漏、维修、屋顶加固(如需要)等工作,同时完成彩钢瓦及水泥屋顶防漏防雨勘察设计(如需要),并出具屋顶载荷检测报告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3)完成光伏系统及并网系统设计(包括光伏系统高压转低压并网方案设计),为后续汇流箱、并网柜、支架(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四可设备等)等本工程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光伏电站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提供设计依据。施工过程中若涉及设计变更,遵循相关变更流程执行。

(4)完成光伏接入系统及规划方案设计,负责接入系统审查会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会的承办等,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光伏电站建筑工程、设计变更、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

(5)负责本光伏发电项目相关的监控(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四可系统、防逆流系统等)、防雷、消防、清洗、维修通道、屋顶防护围栏、爬梯(如有)、光伏钢构车棚、光伏钢构屋顶及其他系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计,其他标识标牌等)的勘查设计。

(6)编写电站性能试验方案,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电站性能试验。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并网手续审核和办理的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并网点高压转低压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接入审核及并网验收等。

(8)竣工验收工作包含竣工图设计,竣工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统计,相关工程量统计,提供相关清单。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同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完成电网及地方政府各类型验收。

2.2施工工作内容

(1)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合规合法性文件取得、各项手续办理:全部前期工作及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政府部门备案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并网点高压转低压手续办理、供电主管部门并网竣工验收、施工许可办理、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等);

(2)勘察设计工作:本光伏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全部勘察及设计工作;

(3)设备及材料采购:本项目相关的光伏组件、光伏钢构车棚、光伏钢构屋顶、四可系统及设备、防逆流系统及设备、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光伏钢构车棚、支架、视频监控、电站远程监控系统、维修通道、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等本工程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电站设备及备品备件的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检验检测等全部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4)土建施工:光伏安装区域场地平整;临时建筑(包含且不限于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围栏、围蔽;电缆井施工;路面开挖及恢复;逆变器基础、并网柜基础、汇流柜基础及其他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给排水施工;清洗系统施工等。

(5)本光伏项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安装区域彩钢瓦修复、防腐、补漏、防水等,光伏安装区域屋面加固(如需要)、修复;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及防腐;光伏钢构车棚安装;光伏钢构屋顶安装;四可系统及设备安装调试;光伏组件安装调试;逆变器及辅件安装调试;并网柜、汇流柜及辅件安装调试;桥架、维修通道、屋顶防护围栏、爬梯(如有)及其他安全防护系统(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安装,其他标识标牌安装等)安装;所有线路工程实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消防系统安装、防雷接地、施工辅助工程建设安装等本项目相关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消缺、性能测试,整套系统性能保证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

(6)项目安全措施及管理:安全用品购买及建设(施工人员劳保用品、防坠网、围蔽的等),建设期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7)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检验、质量监督、光伏组件检验、验收资料准备、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及性能测试等。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

(8)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包含且不限于项目备案、消防、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等)。

(9)按业主及采购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修复工作。

(10)负责项目备案、并网接入审核、并网竣工验收及其工程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手续办理协调;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11)售后服务:项目屋顶质保期内,项目因供应商施工原因造成的屋顶漏水的由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防漏防水维护维修,质保期内合同要求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屋顶漏水可选择有偿维修。

(12)负责工程范围中包含的,完成本工程项目要求的,但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部分工作。

3、工期期限

3.1开工条件:完成前期设计及评审,且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建筑图纸,经有资质的设计院复核业主方光伏场地的荷载,确定符合发电设备安装的条件,项目备案和供电部门电网接入批复等手续、业主方交付具备施工条件的建站屋顶及场地、施工图经业主方和采购方确认后,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开工许可,采购方批复后方可开工。

3.2开工日期:上述3.1条件具备后,由供应商书面申请开工许可,采购方批复当天为实际开工日期。

3.3施工期限:实际开工日期起130个日历日。请按此期限编写施工计划。

3.4工期顺延:如出现不可抗力、异常恶劣天气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迟延或业主方及采购方原因等非供应商原因,工期自动顺延,具体顺延期限由各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按照第四章《资格(响应)承诺函》承诺)

3、资质要求(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必须具有必须满足以下A、B要求,未满足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供应商未能满足的要求,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

(1)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3)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单位(或供应商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5、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①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报价。

7、受邀请并已按照要求获取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五、响应登记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响应登记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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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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