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商函制作中心理想彩色打印机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
项目编号:RXZB-2026-003;
成交人数量:1名;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及个人,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响应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响应人;
3.供应商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体现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7.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1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购买公开谈判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公开谈判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谈判时由谈判小组进行)。
3.1.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1.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3.1.4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A4纸打印件);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公开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公开谈判采购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3.3公开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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