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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包线孤山站等5站、丰镇-堡子湾、新安庄-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0 收藏项目
1.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预计划》(呼铁计函〔2025〕462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二批预计划》(呼铁计函〔2026〕21号),本项目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项目资金来自2026年集团公司大修。经充分调研和集体决策后,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锡二线阿巴嘎旗站给水管网大修等六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大修函〔2025〕47 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线路设备大修项目(第一批)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541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6〕142、143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京包线孤山站等5站、丰镇-堡子湾、新安庄-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

2.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和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2.1项目概况:京包线接触网锚板拉线2009年投运以来已运行16年之久,锚板式拉线基础由于锚板及拉环埋设在土壤中,在长期浸没在水中或长期处于湿润环境时,易出现土壤松软、拉环锈蚀等现象,在下锚张力作用下,易造成下锚拉环拔出或断裂,导致下锚支柱断裂,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因此,锚板式拉线基础受周围土壤地形及外部环境影响大,受力稳定性差,是接触网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根据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开展普速铁路接触网支柱及支柱基础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速铁路锚板式拉线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接触网设备安全运行,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锚板式拉线基础进行整治更换。本项目对管内京包线155处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既有锚板式拉线基础改为混凝土浇筑基础。

2.2.2建设地点和规模:

京包线孤山站、堡子湾站、丰镇站、土贵乌拉站、苏集站、红砂坝-土贵乌拉区间、集宁机务折返段共计120处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丰镇-堡子湾、新安庄(含)-红砂坝(含)共计35处锚板式拉线基础,合计155处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既有锚板式拉线基础改为混凝土浇筑基础。

2.2.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本次大修的接触网锚板式拉线基础共155处,其中孤山站7处、堡子湾站5处、丰镇站31处、土贵乌拉站10处、苏集站12处、红砂坝-土贵乌拉区间44处、集宁机务折返段11处、丰镇-堡子湾9处、新安庄站10处、新安庄-红砂坝区间1处、红砂坝站15处。拉线基础采用现浇混凝土拉线基础。根据新建基础拉线角度设置“小角度拉线基础”和“大角度拉线基础”两种方案;根据地下水位情况采用“一般拉线基础改造方案”和“高地下水位拉线基础方案” 两种方案。具体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施工图文件(附件3)。

本次施工所需材料由申请单位采购,采购的材料符合相应标准,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经报验合格方可上线使用。

2.3 工程批准(概)预算:

孤山站等5站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批准预算142.8483‬万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捌仟肆佰捌拾叁元整),京包线丰镇-堡子湾、新安庄-红砂坝接触网锚板拉线基础大修批准预算52.0775万元(大写:伍拾贰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本项目合计批准预算194.9258万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玖仟贰佰伍拾捌元整)。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施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及人身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下规定:

①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立即停工,直至安排符合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并按人数算,每人扣500元。

②凡发生不听从指挥且劝说无效的违章作业,招标单位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立即下整改通知书,每次扣3000元。

③凡发生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章事件,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立即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后再开工,每次扣5000元。

④凡发生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设备责任故障,每件扣1万元。

⑤凡发生行车责任事故,一般D类每件扣2万元,一般C类每件扣3万元。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实施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内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铁路电气化专业营业线施工业绩。

3.3实施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4实施单位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实施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

3.6实施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3.7实施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报名。

3.8实施单位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实施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施工要求

4.1本次工程采用营业线施工,招标单位不承担申请单位周六、周日、法定假日及集团公司取消施工天窗的人员误工费用,申请单位承担误工费用。申请单位自行安排施工人员、车辆、工机具及人员食宿。申请单位需给招标单位配合施工、验收人员提供必要交通工具和食宿条件。申请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规定的天窗时间、工期安排作业所需的人员、车辆、机具等,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4.2申请单位负责结合设计文件对既有接触网参数进行测量,并根据测量结果安装、调整参数。

4.3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提前到现场核实设备现状,对每一个天窗点的作业工作量掌握清楚,做好工作安排。按照作业地点,组织人员提前将作业所需材料、工器具等运至规定的通道门外。

5.质量安全要求

5.1申请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管控机制,严把施工质量;做好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进行作业,营业线施工人员应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5.2招标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竣工后的接触网拉线基础及接触网技术参数、运行质量需符合《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施工图、设计技术通知单等相关规定要求。

5.3工程验收采用随工验收和区段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天窗内验收合格率应达到100%。验收不合格,申请单位应在天窗内完成整治,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天窗延时,比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对申请单位进行扣罚。

6.申请报名

于2026年3月26日9:00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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