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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1 收藏项目

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112-04-01-424140

投资项目名称

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知识城凤凰湖与九龙湖之间,云道路线由南向北依次串联凤凰湖公园、创新滨水公园、九龙湖公园三大滨水节点,云道主线长度约1615米,其中桥梁段长约为858米,桥梁面积约4713平方米;道路长度757米,道路总面积 (含支线道路)约为5563平方米。园建工程建筑面积约为575平方米,并在已建碧道(现状2.46公里凤凰湖环线)周边增设相关标志 标牌等工作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367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知识城凤凰湖与九龙湖之间,云道路线由南向北依次串联凤凰湖公园、创新滨水公园、九龙湖公园三大滨水节点,云道主线长度约1615米,其中桥梁段长约 为858米,桥梁面积约4713平方米;道路长度757米,道路总面积(含支线道路)约为5563平方米。园建工程建筑面积约为575平方米,并在已建碧道(现状2.46公里凤凰湖环线)周边增设相关标志标牌等工作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

工期:18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4月25日。 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555.12445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6年2月或2026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不少于 2 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二十六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②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适用于独立投标或联合体主办方)》和《投标人声明(适用于联合体成员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成员方需提供;若为独立投标人,无需提供)。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4)由同一专业(指从事同一工作内容,下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包中投标。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信息完整截图)。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提供网页信息完整截图(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2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3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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