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西湖文化广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馆项目-浙江省对口工作成果展厅(新疆部分)改造及展陈
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作为浙江省对口工作成果展厅的核心组成部分,聚焦展示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的丰硕成果,以实景实物实事展示两地交往交流交融的发展史实。展厅位于西湖文化广场C区二层整体展厅内,规划面积约150平方米(占整体410平方米的一部分)。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浙里石榴红”为品牌标识,综合运用实物、图文、多媒体、数字交互等现代化展陈手段,系统展示浙江援疆在民生改善、产业发展、智力支持、文化润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与标志性成就,打造一个集成果展示、文化交往、研学教育、产业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提供所在企业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