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已完成石林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所属单位内部立项、审核与审批程序,项目采购各项前期工作筹备就绪,满足实施条件,现启动采购工作。
1.2. 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事宜。欢迎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商业信誉良好且履约保障体系完善的响应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
2.1. 服务期限:一年(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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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031165220028).竞争性磋商公告
2.2. 费用预算
2.2.1. 本次采购项目年度费用总预算(即磋商响应总报价上限)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 整(990000 元),该预算系按本条款列明的全部人员标准测算得出,具体包括 33 名常规劳务人员(含讲解员管理岗 2 人、监督岗 9 人、停车管理常规岗 22 人)及 30 名法定节假日临时增补人员(春节 10 人、五一 10 人、国庆 10 人) 的年度相关全部费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否则将被 视为无效响应。
2.2.2. 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内容, 采购单位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2.1. 常规劳务人员相关费用:涵盖工资、保险、劳务公司运营服务费(含 人员招聘、培训、日常管理、台账维护等)、法定节假日额外劳务 费(按本项目约定标准及实际服务天数核算)、工作服费用(按本 项目岗位要求配备统一工装);
2.2.2.2. 法定节假日临时增补人员相关费用:涵盖临时服务期间的劳务报酬、 人身安全保险费用、劳务公司针对临时人员的招聘及管理服务费; 2.2.2.3. 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如增值税等)。
2.3. 本项目年度预算虽按上述 33 名常规劳务人员及 30 名法定节假日临时增补人员标准测算,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作出必须满额配备 33 名常规劳务人员及 30 名法定节假日临时增补人员的限制性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服务方案、人员业务能力及项目实际需求,自主合理调整人员配备数量及岗位分工。
2.4. 供应商无论最终配备多少名劳务人员,均应确保服务团队全面覆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含采购需求)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不得因人员配置调整而缩减工作范围、降低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保障各项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高质量开展。2.5. 若成交后,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导致人员配备不足、岗位设置不全、岗位分工不合理,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全覆盖及正常后勤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限期整改补足劳务人员,且成交总价不作任何调整,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与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6. 成交人应在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足额补足劳务人员、完善岗位配置并全面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服务需求另行委托第三方补足劳务人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从应付成交人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成交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2.7. 服务期内,本项目所有相关劳务费用均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各项费用累计结算总额不得超出结算总价上限(即成交总价),超出部分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支付。
2.8. 供应商能够按照项目实际需求提供足额、合格的劳务服务人员,承担人员管理、薪酬发放、保险缴纳等相关责任,确保景区讲解员管理及停车管理服务有序开展。
2.9. 讲解员管理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人数非硬性要求,具体详见本章 2.3 至 2.6 条): 2.9.1. 人数配置:管理岗 2 人,监督岗 9 人,合计 11 人。
2.9.2. 服务内容:负责景区讲解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讲解员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流程规范、协调日常事务等,确保讲解服务合规、高效开展。
2.9.3. 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意识,熟悉景区讲解服务相关规范;服从采购单位的合理工作安排,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考核;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10. 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
2.10.1. 人数要求:石林景区二号区域(大车停车场)3 人,石林景区三号区域(小车 停车场)4 人,石林景区四号区域(小车停车场)4 人,石林景区停车出口收 费 6 人,乃古石林景区停车场 5 人,合计 22 人。
2.10.2. 法定假日临时补充: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国庆)车辆管理临时人员预计30 人(其中春节 10 人、五一 10 人、国庆 10 人),此类人员的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总价内,属于本次采购服务范畴。供应商须具备按照采购单位实际运营需求,及时足额补充临时人员的能力,临时人员需配合完成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停车管理相关工作;若需补充,服务费用按实际补充人数、服务天数进行结算,不再另行增加采购预算。
2.10.3. 服务内容:各停车场车辆引导、停放秩序维护、安全巡查,确保车辆停放规范、通行顺畅;停车出口收费服务,做到收费合规、记录清晰、服务文明;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客流需求,增派临时人员保障停车管理服务有序开展。
2.10.4. 人员要求:具备基本的交通规则认知和停车管理技能,责任心强;收费岗位人员需具备基本的财务常识,廉洁自律,无贪腐相关记录;服从采购单位的排班安排,能够适应节假日及高峰期工作强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的疾病,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2.11. 工作时间安排:
2.11.1. 长期劳务人员:实行两班制,早班(7:30-11:30)下午班(11:30-15:30), 具体排班可根据景区实际运营情况调整;
2.11.2. 临时劳务人员: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的服务天数,以最新公布的国家法 定节假日规定为准进行调整,工作时间为 8:00-18: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八)资质合规承诺函”,以确保合同履行期间自身资质持续合规、相关许可备案手续完备有效,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经营许可执照;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3.6.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
3.7.2.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投标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7.3.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应在 2026 年 3 月 13 日 16:00 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 23:59(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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