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云鑫;
2.项目名称:抗战胜利纪念堂修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9700.00元(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
5.最高限价:139700.00元(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抗战胜利纪念堂修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实施阶段
工程计量与工程进度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会签、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施工图纸或相关数据进行现场踏勘、计量复核;从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可行性等不同维度来分析和控制设计变更,新增单价审核,签证变更的现场核实及核价,隐蔽工程的跟踪;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的市场调查、审核,提供参考信息;负责协助委托人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施对工程建设各项合同的全过程监控管理。参与工程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工作,协助委托人加强建设资金的成本控制,建立投资控制情况的动态分析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已完工的造价情况和偏差程度,并动态预测未完工程造价数据,综合分析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状况,提供专业的投资控制意见或建议;负责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负责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建议)等。
(2)竣工阶段
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制、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监控等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相关文件的约定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审核竣工结算,提供竣工结算报告书;
内部跟踪审计、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对本工程的审
计检查、结算审查、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3)其他
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负责委托造价审核: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
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7.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瑞西路49号。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毕后至所有工作内容完成止。
9.质量要求: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
的造价咨询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保证投入的服务人员能及时、优质做好造价咨询各阶段的
服务工作,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书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
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标准进行划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开启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2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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