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龙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就北京市京龙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北京市京龙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信息应能够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开查询;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劳务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是北京消防协会会员单位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相应税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曾经开具过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年度要求:2024年度),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5项酒店类似维保项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已签订完毕且加盖业主及投标人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签订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工作内容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 其他要求: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报价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6)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在报价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四、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20日19时20分 至 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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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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