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人业务需要,现就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货车充电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为建成覆盖广西区内的货车充电网络,满足货车用户ETC通行和充电一体化服务需求,现拟通过询价的方式采购捷通公司货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及服务。
2.2采购内容:包括充电运营管理SaaS平台服务、定制微信小程序、定制化开发。
2.3本次采购上限控制价: 247436元(含税)。若应答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则按无效应答处理。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广西区内)。
2.5交付期: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满足开发条件后20日内交付。
2.6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自主的充电运营或能源管理平台,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著)或具备CMA/CNAS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报价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或能源管理平台技术服务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4 服务人员要求:报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配备完善且稳定的技术开发队伍,需提供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
3.5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次采购人仅对充电平台及定制化开发服务进行采购,后续的充电场站接入对接等服务另行根据技术开发难度谈判确定。由于技术平台的特殊性,充电场站接入的对接技术服务需要从该平台的供应商(服务商)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充电场站接入对接承诺函,否则相关报价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响应(报价)、评审。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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