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0
最高限价(万元):180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梳理红河州“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判面临的形势,总结存在的问题;明确红河州“十五五”重金属污染防治总体要求,提出红河州“十五五”重金属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防控重点、主要任务、项目谋划清单等,形成《红河州“十五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及编制说明。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项目成果提交给采购人(含调整完成时间)(若需调整按国家、省级出台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整完成),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确认。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红河州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化学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注: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3-23 06:00至2026-03-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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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