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最高限价:15.88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五)项目内容:完成沭阳县高新区科技综合体园区内环境整治工程,详见采购需求
(六)工期: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谈判小组无法判别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自行负责。
2、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00至2026年03月24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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