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年度实施方案编制
1.2 项目编号:SXJ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照《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 (晋自然资发【2023】1号)《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环境生态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市自然资办发(2022)41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年度实施方案》 (包含上党区和长子县),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
2.3 服务地点: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证书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2月至今,同类型业绩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年度方案业绩,业绩以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为准同时提供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 ”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的方案编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地质或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熟悉地方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18 时 00 分--2026年3月23日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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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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