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66kV华能甲乙线、10kV造纸线和造纸乙线电缆代维
2.2项目地点:
2.2.1、66kV华能甲、华能乙线起点从太平大街111号太平变电所,终点到华能公司热源厂66kV升压站,全长约3.4公里。
2.2.1、10kV造纸线、造纸乙线起点从北十四道街47号大新变电所,终点到华能公司热源厂10kV高压室,全长约1.5公里。
2.3招标内容:华能热源厂内现有四条线路为厂区进行供电,分别为一期、二期、三期用电设备由66kV华能甲、乙线两条线路负责供电;四期用电设备由10kV造纸线、造纸乙线两条线路负责供电。本项目服务内容为66kV华能甲、乙线两条线路及保护光纤,其中电缆线路为两回(六根)型号为XLPE-10-400mm2。10kV造纸线、造纸乙线两条线路,电缆采用ZC-YJV22-8.7/15-2(3*240)mm2双缆敷设。因电缆线路较长近些年已多次发生因施工造成电缆及线路保护光纤损坏,导致严重影响热源厂正常用电的情况,为确保供热生产运行稳定,需要选择一家具有相关资质和有经验的代维公司,对电缆、电缆井室、电缆沟开展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在发生突发停电事故时尽快开展抢修工作,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用电。同时,要求由代维公司负责办理与本代维委托项目有关的一切会签手续。
2.4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66kV华能甲乙线、10kV造纸线和造纸乙线电缆代维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服务时间:本代维委托项目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6年5月17日至2027年5月17日止。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50000元(含税)。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明细表》。
2.9付款期限和方式:
2.9.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9.2代维期满后无任何事故并满足甲方要求,双方签订代维期满验收单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9.3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方式。
2.10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及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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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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