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估算价:288万元(本项目采用年化承销费率报价,投标人投报的年化承销费率须≤1.6‰)。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申报发行总额额度不超过3.6亿元(含3.6亿元)的公司债,可分批申报,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中标人需就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提供专业指导并提供招标人所需的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债券到期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1.3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2月/2026年1月/2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2月/2026年1月/2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2月/2026年1月/2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查询截图或执业登记公示信息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1.8 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18时00分至2026年3月2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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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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