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纯碱厂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纯碱厂生石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纯碱厂所需生石灰的稳定供应,现需采购纯碱厂生石灰20.35万吨(其中:有效氧化钙含量88%以上的采购10.35万吨,有效氧化钙含量85%以上的采购10万吨)。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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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参数要求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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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石灰 |
主含量有效氧化钙(ACaO)≥88% |
103500 |
吨 |
数量为暂估量,具体到货量及到货时间以纯碱厂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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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石灰 |
主含量有效氧化钙(ACaO)≥85% |
100000 |
吨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向供方发出的订单所要求的时间及数量送到现场,落地交货。
2.4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电石厂或需方指定地点。
2.5最高限价:总价10271.65万元(含13%税),其中:有效氧化钙≥88%的,单价限价519元/吨;有效氧化钙≥85%的,单价限价490元/吨。
2.6其他:本项目拟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的4家中标人承担本生石灰采购任务,4家中标人需完成预估量总额约20.35万吨的生石灰供货;各家完成量平均分配供应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项目招标选取4名中标人。按前四名中标人的最低响应报价(各分项单价最低报价)作为最终合同签订价。如报价人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在不响应各分项单价最低报价时,则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的,除须提供上述须提供生产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外,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和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或采购合同,合同期限应不少于1年且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年度最低采购量不低于本次招标采购量的50%(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代理商须提供①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制造商授权书和有效的合作协议或采购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方,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声明,声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
3.3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笔金额达200万元(含)以上的本次投标产品生石灰(有效氧化钙(ACaO)≥85%或88%)的销售或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业绩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3月21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3月27日 16 时 30 分止(实际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4月2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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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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