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白龙湖大桥钢板及型材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川县白龙湖跨湖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建设里程2.960km。主要结构物为一隧三桥,即沙洲隧道长741m、樟木树沟大桥87.56m、水沟里大桥111.56m、白龙湖跨湖大桥1-735m悬索桥,以及连接线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保工程等。
2.2 卸货地点所在行政区域
四川省广元市。
2.3 物资类别、包件划分、物资用量、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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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别 |
包件 |
物资用量(吨) |
使用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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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材(含钢板、工字钢、角钢等) |
XC |
2264.02 |
2026年3月至2029年6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型材(XC包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工字钢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与工字钢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工字钢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投标人若为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则需提供其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模板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工字钢3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与生产商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3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至今)工字钢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要求的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履约信用承诺)。
4. 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须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4.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5.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5.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5.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5.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6年3月2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3月30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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