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采购包1:23.000000万元;采购包2:22.000000万元;采购包3:21.000000万元;采购包4:20.000000万元;采购包5:1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姑苏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竣工后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姑苏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采购购买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征收搬迁(含拆迁)决算审核等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以下简称协审)。
2、服务要求:
2.1、开展审核
协审单位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地出具审核结论(含审核报告、审核结果等),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核单位信息予以保密。
2.2、审核责任
接受委托的协审单位应确保审核质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协审单位对审核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协审单位的审核结论只向采购人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核结论的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审核结论的,除由协审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外,采购人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协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2.3、审核工作的开展
协审单位根据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由于被审单位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全,且由于补送资料不及时而严重影响审核进度的,由协审单位提出要求延长审核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
协审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对审核工作中出现重大分歧而又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应附调查取证资料、建议处理方案以及相关单位意见)报采购人,采购人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核实资料和具体情况,经研究达成的处理意见,由协审单位在其审核结论中调整,对其分歧较大影响审核进度的,由协审单位提出要求调整财务审核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
协审单位应加强对审核资料的保管。协审单位在完成项目审核后,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审核资料存档保管,对档案管理不完善的协审单位将予以警告,严重的终止合同履行。
2.4、关于协审单位的考核:
协审单位的工作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的时效性、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协审单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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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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