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翼城县红旗东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5〕2号、翼审管立字〔202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对红旗东街(红线宽度30米)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道路总长度为539.35米,用地面积为35389平方米。雨水工程:铺设d500钢筋混凝土管103米,d600钢筋混凝土管198米,d800钢筋混凝土管19米,d1000钢筋混凝土管482米,d1200钢筋混凝土管52米,建设雨水跌水井9座,检查井33座,排水边沟638米;污水工程:铺设d600钢筋混凝土管681米,d800钢筋混凝土管9米,建设污水检查井29座,污水管道清淤30米;配套工程:包括土方整理、拆除工程、护坡工程及挡墙工程;附属工程:主要包含路面铺装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配套工程等;照明工程:单臂路灯28盏,功率180瓦,三火中杆灯2盏,功率3x280瓦。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翼城县红旗东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翼城县红旗东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本工程建设地点:翼城县红旗东街。
2.4财政审定金额:2809.215468万元。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2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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