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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第一中学天安校区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CHUN-C2026-0001 项目名称:高淳区第一中学天安校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9.********万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高淳区第一中学天安校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9月-2026年02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和社保相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的其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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