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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湖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填埋固废应急清运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金湖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填埋固废应急清运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6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最高限价678万元,单项限价详见第五章u201c项目采购需求u201d,总价和单项报价都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原金湖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填埋固废进行清运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u201c项目采购需求u201d。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清挖工作,一般固废、废水合法处置、危废在现场规范堆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见示范格式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不是联合体即可)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3、u201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u201d的书面承诺; (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提供相关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u201c供应商须知u201d第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4-10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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