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 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备[2025]5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7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7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5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建设规模为1500平方米,为满足南门外大街商圈北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C地块建设,同时提升既有地铁2、4号线换乘站东南角站轨道交通服务功能,拟实施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新建地下通道及安全口,对和平区创新大厦已实施通道进行改造,将东南角站2号线B1出入口与和平区创新大厦既有通道连接;对2、4号线东南角站临近泰达C地块的风道进行改造并与C地块内建筑进行结建,以满足地铁新风、排风、活塞风等通风需求;对东南角站4号线B2出入口进行改扩建,增设两部扶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与和平路交口西南侧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包含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的设计工作。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本标段投资额25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经验,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兼任;(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7日16时00分00秒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建设规模为1500平方米,为满足南门外大街商圈北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C地块建设,同时提升既有地铁2、4号线换乘站东南角站轨道交通服务功能,拟实施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新建地下通道及安全口,对和平区创新大厦已实施通道进行改造,将东南角站2号线B1出入口与和平区创新大厦既有通道连接;对2、4号线东南角站临近泰达C地块的风道进行改造并与C地块内建筑进行结建,以满足地铁新风、排风、活塞风等通风需求;对东南角站4号线B2出入口进行改扩建,增设两部扶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与和平路交口西南侧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包含地铁东南角站2号线新增通道及4号线增设电扶梯工程的设计工作。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本标段投资额25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经验,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兼任;(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7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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