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充电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34-ZB-2603152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充电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134-ZB-2603152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11辆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为保障矸石运输业务的稳定运营,在自建充电站(项目已启动,正处于相关手续报批与建设筹备阶段)在未正式投入使用前,现需在目前使用的三条矸石运输线路重叠区域(成庄矿矸仓---马村村)区域内,寻找两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规范服务能力的充电服务机构,为项目单位11辆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提供充电保障服务。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提供充电服务总量300万度:
002标段 提供充电服务总量200万度:
标段(包)内容:为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提供符合国家充电标准、安全、稳定、高效的充电服务。标段(包)范围: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11辆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
2.3 服务地点: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1、00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单位自建充电站投入使用之日止,或累计充电量达到 300 万度止,以先满足任一条件为准。
2、00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单位自建充电站投入使用之日止,或累计充电量达到 200 万度止,以先满足任一条件为准。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车辆24小时随到随充的要求,确保项目单位具有现场充电设施的优先使用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002标段,中投标人资格: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类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20 18:00至2026-03-25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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