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7-2028年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寿县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寿县农业农村局
1.6(请登录)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7-2028年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GCSX0017
2.3 标段划分:4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GCSX0017-1;2026GCSX0017-2;2026GCSX0017-3;2026GCSX0017-4;
2.5 建设地点:寿县范围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共计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寿县堰口镇马厂村、大顺镇新集村、刘岗镇付楼村、瓦埠镇上奠村、迎河镇禹临村、板桥镇王楼村、保义镇塘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共7个乡镇,计划总投资约1.98亿元;第二标段为寿县隐贤镇牌坊村、安丰镇杨仙村、马路村,张李乡张李村、茶庵镇花果村、众兴镇李圩村、楼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共5个乡镇,计划总投资约2.30亿元;第三标段为寿县刘岗镇烟店村、迎河镇朱祠村、瓦埠镇张冲村、板桥镇邹祠村、小甸镇小甸村、双桥镇马荒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6个乡镇,计划总投资约1.69亿元;第四标段为寿县众兴镇黄圩村、安丰镇叶套村、隐贤镇太平村、茶庵镇精神村、谢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4个乡镇,计划总投资约1.44亿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设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98万元;二标段230万元;三标段169万元;四标段144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74100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节点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供成果文件及初设报批;
(2)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
2.9 招标范围:寿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等。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编制(包括项目评审)、施工图设计、标段划分、勘察测绘及项目的上图入库,工程变更设计(如有)及变更工程概算,工程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及参与竣工验收等。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合同估算价: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4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98万元,第二标段230万元,第三标段169万元。四标段144万元。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测绘资质:主管部门颁发的测量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不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不要求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不做资格要求。
3.1.7 勘察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勘察(测)要求
3.1.8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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