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含贵金属废催化剂处置(售卖)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北燃1#120万吨/年芳烃合成装置和3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处置,其中废重整催化剂254约79吨,粉尘约9吨;废预脱蜡催化剂7210约1.25吨,废预脱蜡催化剂7611约1吨,废异构脱蜡催化剂7325约18.14吨,废后精制补充催化剂7525约11.7吨,初始装填量。并对处置后的贵金属进行回收及售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有效期内的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50中251-016-50、251-019-50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保证剩余有效处理能力可满足本次招标数量(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约120.09吨)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盖章的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每份40t及以上废贵金属催化剂处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对应合同、结算发票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3月20日8:30时起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16:30时(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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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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