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拉西瓦水电站位于青海省贵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电站属一等大(Ⅰ)型工程。电站规划设计装机6台单机容量为7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200MW。在发电机组安装的在线监测装置中,振动传感器类型主要有振动位移传感器、振动速度传感器、振动加速度传感器等,包含压电式、电容式、电涡流式、磁电式等,主要型号有TVS-201H、TVS-201V、NMVJ03-H、NMVJ03-V、MLS-9等。为机组在线监测装置精准测量低频振动信号提供一个准确、可靠、可溯源的校准标准,确保低频振动传感器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按照规范要求,需定期对振动传感器进行校准,为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提供科学依据。
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供设备的现场交付。
2.2招标范围
(1)采购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系统一套,包含低频振动台、标准传感器、功率放大器、控制器、自动化校准软件等;
(2)负责所供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系统(含部件、配件等)的供货、现场安装及调试、验收(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第三方检定证书(省级及以上检定机构或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机构);
(3)提供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系统(含工作站、部件、配件等)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4)提供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系统配件、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5)提供两次现场技术服务及培训且须提供培训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所投设备(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系统)的设计、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水电行业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系统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所选用的管理软件及配套硬件系统必须为国产自主可控产品,不得包含任何境外技术或组件。软件及硬件供应商需提供国产化声明函,并承诺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规定。软件必须与所有配套硬件系统完全兼容,确保数据无缝对接、功能稳定运行。投标人需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等服务,确保软硬件系统持续优化适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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