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北京酒店消防设备更换及应急照明系统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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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尺寸) |
技术参数 |
单位 |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含税小计限价(元)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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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编程灯具控制模块 |
TM321 |
设备层CAN与灯具层通信 |
块 |
58 |
2316.33 |
134347.1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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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源模块 |
TM824 |
1.灯具电源输出支路监控; 2.输出DC24V/8路; 3.为电池充电、检测电压 |
块 |
34 |
1670 |
5678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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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示模块 |
TM8251 |
监控,显示,手动控制功能 |
块 |
15 |
1266.67 |
19000.05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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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讯子板 |
VCM3218 |
通讯中继、通讯短路保护、灯具地址承载 |
块 |
12 |
666.67 |
8000.0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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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关电源 |
350-24V |
电压转换,采用EPR-350-24,AC220V转换为DC24V电压 |
块 |
6 |
433.33 |
2599.9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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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铅酸电池 |
块 |
120 |
422.33 |
50679.6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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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发光工极管DC3.0V |
额定功率:1W; 额定电压:DC24V; 光源亮度:50cd/m?≤表面亮度≤300cd/m?; 光源参数:发光工极管DC3.0V |
个 |
45 |
366.67 |
16500.15 |
9% |
|
8 |
应急照明灯 |
CZ-ZLJC-E5W-(e-bus/1019-10Lx) |
额定电源:DC24V; 额定功率:≤5W; 防护等级:IP30; 光源功率:DC4.0W; 光通量:≥501m 应急时间:90分钟 |
个 |
30 |
426.67 |
12800.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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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源线 |
2.5平方屏蔽线 |
/ |
米 |
3000 |
5.47 |
164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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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线管 |
DN25 |
/ |
米 |
3000 |
26.33 |
7899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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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普通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 |
额定功率:≤5W; 额定电压:≤36V; 应急时间≥90min |
个 |
90 |
89.33 |
8039.7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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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装调试费 |
/ |
/ |
次 |
1 |
3500 |
35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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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4076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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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采购限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价款及包装费、储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人工费、供应商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以及质保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所报设备功能和尺寸应确保满足使用和安装条件,具体以供应商实地测量为准。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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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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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编程灯具控制模块 |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五街与航源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南航城4号楼北京明珠酒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设备配送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的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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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源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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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示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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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讯子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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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关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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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铅酸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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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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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急照明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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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源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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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线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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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普通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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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装调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应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2.9 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意: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0 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1 供应商委派的技术人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且团队中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低压电工作业)。(注意:须提供人员名单且相应人员的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正反面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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