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截止时间:2026-04-01 09:30
1.采购条件
1.1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已具备使用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项目经理部依据《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批复》意见,及电建物[2020]85号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租赁相关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由二层地下车库、10栋单体住宅及配套设施构成。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丰台区小屯村农民住宅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租赁物资为施工电梯,分为两个包件,各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机械设备租赁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电梯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服务商。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拟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响应人应具备(可委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委托其他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响应人应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安拆单位具备二级或一级资质。
3.1.3出租能力要求:具备符合要求的设备、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安装,及时提供服务。要求出租单位提供10台设备产权证明资料,严禁使用个人或者挂靠设备,提供拟出租机械设备型号、台套数、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
3.1.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拟提供施工电梯品牌选择:徐工、中联、大汉科技、宏升卓越等国内一线品牌等一线品牌设备,租赁设备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即2021年3月份以后的出厂的设备)且质量有保证,设备状况良好,必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厂家的制造许可证书、设备产权备案证明、拟出租设备合格证及型式试验报告。
3.1.6出租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投标设备出租业绩良好,提供中标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投标设备出租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设备租赁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设备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设备租赁数量、租赁期限及合同金额。
3.1.7履约信用要求: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2 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出租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以上行为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并提供相应截图。
3.1.8其他要求:响应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人应具备(可委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委托其他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起重设备安装单位。响应人应提供被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采购的响应人,于2026年03月26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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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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