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需租赁车辆,作为往返鄂尔多斯、榆林、呼和浩特、各厂矿的公务使用车辆。车辆租赁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租赁车型为大巴车、中巴车、考斯特、商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1.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商务车:不超过3元/公里,考斯特:不超过6元/公里,中巴车:不超过7元/公里,大巴车:不超过8元/公里,若超过最高总限价及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4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付款时限及比例:租赁费按照实际行驶公里数季度结算,先挂账后付款,每季度结束后,经承租方验收核对后支付租赁费。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含)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局颁发的省际包车客运运营资质)。
2.2出租方保证车辆手续合法、合规、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各项车辆保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抵押担保,购置期限不超过5年。
2.3财务要求: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人员要求:要求具有驾驶大客车的资质(A1证),大客车驾龄在5年以上,年龄在28岁至55岁之间,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素养,无慢性病史、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提供近三年无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3 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报价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3月20日8:00时起至2026年03月24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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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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