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
项目名称:2026年屏南县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代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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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公斤)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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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救灾备荒种子 |
7500 |
191000.00 |
农、林、牧、渔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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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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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制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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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供应商所投种子的生产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产品货物名称,行业名称即为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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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须明确包含采购品种“杂交晚稻”品种。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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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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