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张家港分行2026-2029年保安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为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张家港分行各营业网点提供保安服务。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280.8万元(含税),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采购岗位数13岗,36个月,岗位平均单价限价6000元/月/岗(含税)。
如遇网点数量变动,根据岗位实际数量要求据实结算。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度任意一期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社保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ldquo;信用中国(rdquo;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上述4项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段内);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监管机构认定的黑名单、风险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不是交银集团在职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上述人员所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职务)(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注册地在异地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提供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登记备案的承诺函);
(1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须有分支机构(提供项目所在地当地营业执照或项目所在地当地办公场所租赁证明且承租人须为投标人),如无请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分支机构有效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3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03月26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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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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