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上海芯源创新中心气压烧结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60704C),招标人为上海芯源创新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上海芯源创新中心气压烧结炉采购项目,用于氮化硅陶瓷基板生产工艺中烧结工艺步骤。用于完成氮化硅素坯的最终致密化烧结,使其转换为具有高强度、高导热和优异电绝缘性能的致密化氮化硅陶瓷。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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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保证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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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压烧结炉 |
台 |
1 |
不晚于2026年10月5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用户指定地点) |
验收合格后1年 |
详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本项目对于境内产品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作为被告败诉;
6.供方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品牌同型号的原厂设备在全球范围内市场销售量≥【2】台的销售业绩,并注明设备销售时间、对应客户名称(客户名称可以使用代码替代描述)、订单台数。投标阶段须提供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或用户验收证明等材料,包含关键信息页。在提供的材料中,需附上“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与实际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承诺,并需要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在必要时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真实性的承诺函)。
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包括详细单位性质、注册信息、营业范围、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近3年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境内投标人),及其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可以支撑本次投标行为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8.若投标人中选,需承诺与本项目相关的款项应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若因该款项的使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导致在未来任何形式的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被要求退款、罚款或承担其他经济责任的,该等后果均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上海芯源创新中心有权向其追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17:00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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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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