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段(包)名称:延安中节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盐酸及氢氧化钠采购
2.标段(包)编号:20260317000027003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延安中节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2.5万m³/d污水处理系统和5万m³/d的水质提标系统。
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盐酸48吨,氢氧化钠48吨。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药品报出每吨年度单价(此价格为到延安中节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价格,包括13%增值税、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检测费(含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费、试验费等),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运费的问题,运费均应包含在药剂总价中且后续项目价格不因运费导致调整。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供货期限为一年,成交价在一年之内为固定单价。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约定期限一年内。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姚店污水处理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盐酸、氢氧化钠)、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相关资料复印件(包含盐酸)。 2.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对应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化学品生产商也须具有对应化学品生产项许可证。 3.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对应化学品生产商的授权,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响应。 4.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代理对应化学品的生产商须具有上述对生产商要求的相关证书。 5.供应商未列入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盐酸供货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被列入采购需求人集团公司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20 00:00:00~2026-03-25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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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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