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碧云路(安江路-长江大道)项目整体为东西走向,西自安江路,东至长江大道西侧,全长约0.51KM,本项目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一般段落路基宽度为40米。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BYL-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绿化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施工类)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⑤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12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号)、《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20 号)等相关规定,本标段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即投标人未以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5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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