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门式斗轮堆取料机轨道基础加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本期工程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额定工况下,单机发电功率660MW,同时供应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9MPa、290℃,含减温水),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门式斗轮堆取料机轨道基础加固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东风西路1868号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
2.5 计划工期:
(1)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1门式斗轮堆取料机轨道基础加固及其他对应工程、#2门式斗轮堆取料机轨道基础加固及其他对应工程各60天内完工,本工程至少分两次施工即#1门式斗轮堆取料机轨道基础加固及其他对应工程、#1门式斗轮堆取料机轨道基础加固及其他对应工程需非同时分别施工且两次施工不连续。
(2)斗轮机基础加固与#3皮带机埋件加固不破坏备用,分段连续施工。2号转运站加固结合#3皮带设备更新同步进行,工期控制在20天以内。具体施工时间、频次需结合生产实际并经生产调度批准。
(3)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要求。投标阶段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提供详细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和横道图。
2.6 招标范围:#1、#2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大车行走轨道、尾车行走轨道基础加固,保证原基础承受最大轮压(恢复原设计最大轮压);一二期南部2号转运站新增埋件和拓宽孔洞设计;一二期煤场带式输送机增加带式输送机埋件,驱动装置基础加固;三期6号带栈桥开孔2处并加固,每个开孔尺寸1.4m×1.4m;煤场外侧栈桥跨综合管架检测改造加固;轨道新增卡轨植筋螺栓紧固、轨道接地扁铁恢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完毕后,配合设计单位进行鉴定检测和验收,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构(建)筑物加固或施工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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