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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郑大一附院站A口东侧地面停车场硬化及新建围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郑大一附院站A口东侧地面停车场硬化及新建围挡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郑大一附院站A口东侧地面停车场硬化及新建围挡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郑州地铁集团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拟将郑大一附院站A口东侧的部分场地硬化并新建围挡。

1.5 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合同包。

口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郑大一附院站A口东侧地面停车场硬化及新建围挡改造施工,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

2.2 计划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 项目地点:郑州市。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似项目。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供应商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4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信用情况: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将被取消询比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网页截图,打印页或网页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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