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1.2 (请登录)
1.3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生鲜蔬菜、水产、鲜肉等)配送服务项目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026-03-1650
2.2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3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1家食材供应商负责职工食堂食材(生鲜蔬菜、水产、鲜肉等)配送服务项目,主要配送:生鲜蔬菜、水产、鲜肉、家禽、蛋类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对应配送要求。
2.4 交货期(合同期):合同签订后2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支付方式:按甲方实际需求数量据实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次月5日前对账;对账无误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增值税发票,甲方发票入账后次月以现汇方式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7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以“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淮南市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公示的同类食材最新全市批发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报价费率不得高于100%(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的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备合同总金额(多个合同累计金额或是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供货业绩。
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以及部分(或全部)结算发票影印件(备注:不同业绩合同均须提供对应部分(或全部)结算发票影印件)
②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19日起至2026年03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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