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02(请登录)7
2.2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3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其生产需要,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1家纯碱供应商负责纯碱的年度供应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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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用途 |
原材料验收质量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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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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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水精制剂 |
总碱量(以干基的Na2CO3的质量分数计)/% ≥ |
98.8 |
参照GB/T 210-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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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量(以湿基的Na2CO3的质量分数计)a/% ≥ |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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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钠(以干基NaCl质量分数计) % ≤ |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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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Fe)的质量分数(干基计)% ≤ |
0.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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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盐(以干基SO4的质量分数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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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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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采购量 |
50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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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交货期(合同期):2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支付方式:货到并验收合格且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电子承兑优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的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年度(年度所有客户)供货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纯碱供货业绩。
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以及部分(或全部)结算发票影印件
②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19日起至2026年03月26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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