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采购内容及规模: 提升改造小型垃圾处理站1座,日处理量约140t/d,主要包括建筑室内外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374平方米,改造渗滤液池、沉淀池各1座及配套总平改造,购置8套垃圾压缩机、1套地磅、1套喷雾除臭系统等设施设备,维修升级1套负压抽风除臭系统;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本项目设计图和采购清单;
2.3供货周期: 发出供货通知后7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2.4交货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街道北站东二路4号;
2.5 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 标段划分: 采购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供货周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项目标的物的资格及能力;
□其他: /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财务要求:
●不提供;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不提供;
○近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生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以制造商作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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