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牦牛反刍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原县牦牛反刍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原县牦牛反刍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行审〔20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衔接资金2000万元;浙江援建资金5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00.6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省衔接资金占比68.95%;浙江援建资金占比17.24%;县级财政资金占比13.81%,招标人为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红发改行审〔202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绿色产业经济园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饲料机组厂房2277.66m²,综合库房166.78m²,修建配套用房443.58m²,锅炉房76.38m²,门卫室30.70m²等附属设施,采购安装牦牛反刍料全自动生产设备一套,全日预混料设备一套。
2.3总投资:2900.66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并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图审、测绘、勘察定界、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期服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勘察类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1日……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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