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中央资金:703.6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对所有涉及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部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施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对所有涉及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部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施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木厂闸至筐儿港枢纽综合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及社保证明;8.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由投标单位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19 09:00:00至2026-03-26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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