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气密性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气密性改造工程。工程造价900790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第二粮库;
2.4 计划工期:共计4个仓,单仓移交可以正常施工后45日历天内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仓房内薄膜密封的粮堆气密性验收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T25229-2024气调储粮、气密性等级一级、压力差变化范围—300Pa—150Pa压力半衰期时间大于等于600秒。以单个仓库密闭性测试合格为付款条件,密闭性测试不合格,不支付工程款 ,并同比例没收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或者更近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2026年3月26日16:0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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