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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西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西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承德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西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承高审批初设[2025]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140.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2018.1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的五条道路,分别为滨河南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及横一路。在5条新建道路下敷设7种市政管线,并配套50块广告牌及交通照明工程设施建设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土建工程、电力管道土建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9 年 4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含本数)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0 16:00至2026-03-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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