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一、采购条件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晋能控股集团与集团公司要求,为及时有效控制气候变化,限制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需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4 服务地点: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要求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18:00至2026年3月23日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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