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白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进贤创新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李渡镇(原长山晏乡已并入李渡镇)、白圩乡和下埠集镇。
2.2招标规模:(1)干渠整治工程86.42km,巡查管护路整治8.69km。
(2)新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41座,其中:提灌站2座,节制闸27座,机耕桥9座,渡槽3座。
(3)山塘清淤整治36座。
(4)信息化工程:配备测量水设施若干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具体实施计划以招标人施工阶段的实际工作计划为准。
2.3招标控制价:187.987590万元
2.4计划工期:6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白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7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拟派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证书未体现变更时间,需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监理人员不得变更,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对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实行押证管理如不履行本条款,按相关要求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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