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南田岛共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北角地块)I标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象发改审批〔2025〕6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象山县南田岛共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北角地块)I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 4440.95 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57.87 亩,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安置区内道路、小区围墙、停车位、配电房、小区照明、智能化、综合管网等。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鹤浦镇。
2.2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5〕62 号批复范围内的安置区内道路、小区围墙、停车位、配电房、小区照明、智能化、综合管网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861.6979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南田岛共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北角地块)I标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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