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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邮政二级干线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一、二、三、五、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6年河南邮政二级干线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一、二、三、五、六标段(二次)
二、项目编号:XDEC
三、项目概述:拟对全省262条二级干线邮路运输服务业务外包;
四、招标内容:标段号采购内容标段内线路条数年度预算(万元)1郑州邮区中心(东区莆田、港区、航站等场地)、郑州市公司至开封、商丘线路;开封、商丘组开部分二干线路2635212郑州邮区中心(东区莆田、港区、航站等场地)、郑州市公司至新乡、安阳、鹤壁、濮阳线路;新乡、安阳、鹤壁、濮阳组开部分二干线路5819313郑州邮区中心(东区莆田、港区、航站等场地)、郑州市公司至洛阳、焦作、三门峡、济源线路;洛阳、焦作、三门峡、济源组开部分二干线路3832345郑州邮区中心(东区莆田、港区、航站等场地)、郑州市公司至驻马店、周口线路;驻马店、周口组开部分二干线路4029916郑州邮区中心(东区莆田、港区、航站等场地)、郑州市公司至漯河、平顶山、许昌线路;漯河、平顶山、许昌组开部分二干线路622275注:投标人所投标段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号1、3、5、4、6、2顺序(即为标段预算金额所占权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依据评分高低推荐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服务期限:两年(2026年5月合同生效日至2028年5月31日);(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及省分公司指定的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投标人能够提供外廓车长9.6米(含)以上的厢式货车或准牵引总质量30吨以上的牵引车头总数量不低于50台(准牵引总质量30吨以上的牵引车头总数占比不低于5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承诺厢式车容积标准:厢长6.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35立方米,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3.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00立方米,1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30立方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6.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6.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6.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7.投标人必须承诺应优先使用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名下的公司);自有车辆使用率不得低于10%的标准;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车辆手续齐全,具备符合邮件运输的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配备要求,并达到甲方所在地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9.投标人必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要确保车辆密封性能良好,无漏洞、破裂、漏雨等影响邮件安全的情况。承运商需根据邮政单位需求提供车厢内隔离网等用具(用于邮件隔离);可根据邮政单位需要提供高栏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0.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1.投标人必须必须按规定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以及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2.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10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投标人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车辆出发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3.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器,同时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实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管理信息平台,能够准确采集各类车辆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要保持车辆整洁,号牌、保险标志、检验标志悬挂、张贴于规定位置;不得在运邮车辆车体喷涂广告和具有广告性质的图片、文字,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邮政速递”“EMS”相关标志(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本合同的发票,累计金额以发票为准)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16.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1、12、13、14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7信誉要求:17.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7.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提供网站信誉查询截图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7.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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