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石渠县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六批)防沙治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林草函[2026]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林草函[2026]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格孟乡格孟村和呷日村、长沙干马乡约达村、蒙宜镇蒙格村、长须贡玛乡哈伟村、德荣马乡和平二村、虾扎镇冻日村
2.1.2项目建设规模内容:防沙治沙,中度沙化草地治理总面积23933亩
2.1.3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项目建设主体工程期9个月(2026年4月一2026年12月),管护期5年(2026年4月-2030年12月)。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石渠县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六批)防沙治沙项目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或林草类类似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04月21日10时30分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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