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2026-2027年度彭山-青神区块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综合处置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2026-2027年度,为进一步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开展彭山-青神区块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综合处置项目框架招标;资金来源投资;项目估算金额:3500万元(含税)。
2.2项目估算金额:3500万元,含税。
2.3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2.4招标范围:2026-2027年度,预计开展彭山-青神区块工作量20口井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综合处置,资金来源投资,项目估算金额:3500万元(含税)。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1:彭山-青神区域,工作量20口井,金额3500万元。(含税)
2.6.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 年 12 月 5 日(框架有效期内已委托未完成项目自动延期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2.7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彭山-青神区块,现场服务。
2.8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相关要求。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 含税 ☑不含税,税率暂定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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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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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12元/吨 |
含转运及处置等全部费用 |
备注:限价包含转运及处置等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质条件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1.5 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2025年成立不满一年及2026年新成立的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一是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二是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 专业
3.2.2.1 处理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提供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其附件和排污许可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需要利用处置的含油岩屑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2-001-08),且核准的含油岩屑处置能力不低于50000吨/年。
2.2.2运输资质和要求:
(1)投标人或运输分包单位应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投标人或运输分包单位含油岩屑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需提供1、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机动车行驶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危险废物)”复印件;3、10辆以上车辆识别代码照片各一张,必须满足具有10套转运车辆(“1辆危废运输车辆+1名驾驶员+1名押运人员”为一套),需符合国家危废车辆标准。提供投标人及运输单位盖章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公告的查询结果,可以为线下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也可以为网络查询结果截屏。
(3)投标人含油岩屑运输的从业人员中驾驶人员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押运人员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需提供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身份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截图。
3.2.3投标人或运输分包单位提供已经购买且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提供相关保险证明材料。
3.2.4投标人应承诺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涵盖本次招标的合同有效期(2026年-2027年),且含油岩屑处置能力不低于50000吨/年;若不在的,投标人需承诺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在换证期间的延续性,且含油岩屑处置能力不低于50000吨/年。
3.2.5中标人应承诺在收到作业公司固体废物运输处置需求通知的24小时内将所需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派遣到达作业公司的作业现场,避免作业公司现场固体废物超量贮存的合规风险。如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中标人24小时内车辆未到达现场合规完成运输工作量,中标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减少对中标人后续工作量分配或不予以分配后续工作量,直至解除本井或全部合同;
3.2.6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1份合同)油岩屑和含油废液处置等类似项目实施服务的业绩。
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试运期含油废液试运处理合格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如果运输分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与运输公司所签订的分包合同。
3.3.公用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运输允许分包,不允许二次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资格要求及附件1技术、人员及设备要求或技术方案中的*条款,承诺非*条款全部满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9日21:00:00至2026年3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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